建言献策
 
 
瞿丽雅委员建议:将村医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

      全国政协委员、贵州省环保厅副厅长、贵州省致公党员瞿丽雅认为,近年来,国家不断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,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,人民群众获得了“看得见、摸得着”的实惠。但由于西部地区城处偏远、经济落后,交通不便,资源利用开发成本高、投入大,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仍十分滞后。
      当前,随着新农合制度的深入开展和医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,现有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、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,乡村医生生存压力日益加大,队伍日趋不稳,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瓶颈。特别是西部贫困山区生存环境条件相对恶劣,更需要医疗卫生服务。然而,现实环境中的西部农村很难保证村村有医生。当前,在进一步加大建设县、乡和村卫生基层体系建设过程中,在举中央、地方财政之力,逐步推进和完善基层的公共卫生设施的同时,更应关注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,要进一步落实将乡村医生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,将乡村医生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。只有将村级卫生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才能推动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预防工作真正做到实处。
      对此,瞿丽雅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建议:我国正在进行的“新医改”应着力于建立完整的社会医疗基本保障体系,特别关注服务于社会的弱势群体,将其纳入国家卫生保障制度体制;将村医纳入国家医疗基本保障体制中,给予工资待遇,而不仅仅给予补助,为乡村留住人,让他们的服务体现社会的关怀,让村村都能有基本的医疗服务人员(赤脚医生)。
 
中国致公党贵州省委员会
2010-3-18
 
中国致公党贵州省委 版权所有